6 月 20 日,據江蘇省財政廳消息,針對江蘇省夏季災害性天氣多發的實際情況,為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作用,減少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的損失,江蘇省農業保險工作小組近日印發《關于積極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應對災害天氣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提前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及承保機構要增強風險意識和憂患意識,強化工作舉措,提前集中開展防災減損、群防群治、生產自救知識宣傳,發揮農業保險防災減損和保障民生功能,確保農戶生產生活安全穩定。
二是加強預警預報。積極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分析,指導協助農戶排查風險隱患,做好風險預防措施,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災害損失,提高農業防災減災能力。要做好宣傳動員,加快夏收夏種關鍵農時節點的投承保進度,實現 " 愿保盡保 "。
三是提升響應能力。災害天氣一旦發生,各地及承保機構要迅速響應,主動靠前服務,立即啟動大災應急預案,及時了解農戶受災受損情況,優先處理重大災害理賠報案,簡化定損理賠程序,建立農業大災理賠綠色通道,提高理賠效率,積極支持災后重建,切實減輕災后損失,確保受災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四是做好財政保障。財政部門要嚴格落實中央和省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規定,加快保費補貼資金審核進度,及時撥付承保機構保費補貼資金,減輕承保機構理賠資金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