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溧陽市為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際困難,再次修改完善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貼息政策。
溧陽市作為全省唯一實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貼息政策的縣級市,自2019年7月政策實行以來,累計為7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890萬元銀行貸款提供財政支持的貼息23.87萬元,進一步降低了農業融資成本。
本次政策完善主要有兩點:一是調整政策實施期限,將原來從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6月30日;二是調整貼息對象,原政策貼息對象主要包括經農業部門備案并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現貼息對象明確增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其負責人等。本次調整,解決了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由于銀行機構審核標準造成的不能獲取對公貸款,從而無法取得貸款貼息的問題。
據了解,農業經營生產因其特殊性,普遍存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溧陽市財政部門設立專項資金,對通過依法流轉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且從事農業生產的生產型新型農業主體,以土地經營權抵押獲得的貸款進行貼息,年度貸款額度限200萬元以內,貼息標準以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70%為限。在推行全面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對提升農地資源利用率、拓寬農民融資渠道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