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城鎮的戶口還能遷回農村嗎?
滿意答案:
城鎮的戶口是可以遷回農村的,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一般存在以下幾種情形:
1、未滿十八歲的隨遷子女
有些農民朋友為了讓自己的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會通過買房等手續變更戶口性質,但如果子女未滿是十八歲,農村仍然是農村戶口遷名下還擁有宅基地的,孩子戶口可由非轉農。
2、被征地的非農戶人員
有些農民朋友是因為被征地所以戶口性質發生了轉變,為了保護這類人的權益,可允許他們再次遷回農村,但前提是當地村委會組織同意。
3、達到退休條件且原本就是農村戶口
有些農戶朋友原本就是農村戶口,但由于工作性質才把戶口遷出去了城市,但如果是達到了退休條件且農村宅基地產權仍在,是可以遷回來的,但需要當地派出所、村委會等組織同意。
4、夫妻有一人戶口在村里
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的戶口為農村戶口,而非農村戶口的那一方在城鎮并無固定房產、資產、工作等可以提交相關證明遷回來。
5、大學生返鄉創業
通常讀大學的時候,農村戶口的學子都會把戶口遷到學校去,而學子畢業后,在當地并為穩定工作且想回鄉創業的,可以拿著相關證明去當地派出所申請遷回。
6、退伍軍人回原籍
對于一些當兵的軍人來說,由于入伍期間戶口發生了遷移變化的,退伍后想遷回農村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明申請遷回。
問:一般都需要哪些手續?
滿意答案:
1、書面申請報告(村民小組三分之二戶或70%以上村民簽名同意)。
2、村小組、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
3、《戶口簿》、《身份證》。
4、大中專研究生畢業回原籍的,須提交《畢業證》和未就業證明。
5、屬夫妻投靠的須提交《結婚證》、無業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
6、投靠父母的須提供《未婚證》、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證明。
7、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派出所要做調查材料,同時還要提供以上相關材料。





